世界视点!路边卖榴莲有猫腻!柳州一摊主被搜出三台电子秤,一查,惊了!
消费者在流动摊点买榴莲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回家一称
竟少了1.37公斤
这秤头“吃”得未免也太狠了!
柳城县韦某摆摊销售榴莲因缺斤少两,被消费者投诉。柳城县市场监管局依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条例》第二十九条规定,没收其2台电子计价秤并处罚款1000元。目前,韦某已缴纳全部罚款,退还消费者购果款133元。
事件回顾:
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
4月中旬,家住柳城县的邓先生在韦某的流动摊点购买榴莲,现场用电子秤称重是3.69公斤,共133元。邓先生到家后,将刚购买的榴莲放在自家的秤称重,发现只有2.32公斤,整整少了1.37公斤。于是,他拨打12315电话投诉。柳城县市场监管局接案后,立即赶到现场调解和调查取证,依法对韦某的3台电子秤和邓先生购买的榴莲进行扣押,对韦某涉嫌缺斤少两问题立案调查。
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
经过调查,韦某用于榴莲经营活动的计量器具是电子计价秤。韦某委托柳城县计量检定测试所检定被扣押的3台电子秤,其中1台为已损坏无法开机并未使用,另外两台均为正规厂家生产。但这两台电子计价秤,韦某未能提供有效的检定报告,也均未贴有经检定合格的标签。柳城县计量检定测试所对上述两台电子计价秤出具的《检定结果通知书》,检定结论均为不合格,其中一台还具备欺骗性使用的特征。
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
韦某承认在购买电子秤时,商家已经对其中一台电子计价秤进行设置,通过按电子计价秤上不同的数字键出现不同的重量,使该电子计价秤在称重时出现短斤少两的情况。比如其中一台秤设置了7、8、9三个数字键,按下7键,实际0.7斤的水果重量则变为1斤;按下8键,实际0.8斤的水果重量则变为1斤;按下9键,实际0.9斤的水果重量则变为1斤。若实际是1.4斤的水果,按下7键再称则变为2斤,各种重量以此类推。
韦某还承认,邓先生购买榴莲时,他按的是7键。由于韦某销售榴莲没做台账,销售数量无法计算,利润也无法计算。韦某的在经营中的不当行为,违反了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条例》第十一条“使用计量器具不得使用以欺骗为目的的计量器具”的规定,属于使用以欺骗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。
来源:柳州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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